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发布科技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莲科公[2009]1号
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信用”的原则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我区的科技创新与进步,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参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莲都区科技局对今年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招标人名称: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2、招标人地址:丽水市丽青路25号五楼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个数和经费安排:
1、工业新产品产业化开发项目,一个,安排经费15—20万元;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一个,安排经费10—15万元。
三、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1、工业新产品产业化开发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限于纺织业和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羽绒及其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等莲都区工业主导产业的工业新产品产业化开发,属于推进产业化阶段的工业产品。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是:限于蔬菜、畜禽、茶叶、笋竹、食用菌、油料作物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自有、引进和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或经审(认)定新品种的成果转化。
3、以下企业、个人和项目不列入投标范围:
(1)目前正在实施,尚未通过验收的各级科技项目(同时也不许改变项目名称投标);
(2)承担二项以上(含二项)正在实施的区科技项目的单位;
(3)近三年内有被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中止撤消和没有通过项目验收的单位;
(4)主持正在实施的区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与投标;
(5)已列入各级实施产业化的科技计划项目;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凡在莲都区境内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的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能力的区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均可投标。
2、本次招标不采取联合体招标,均以一个单位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获取投标人资格审定表的时间和地点:
欲投标单位请于2009年10月19日开始,到莲都科技信息网(www.liandu.info)上下载《投标人报名和资格审查表》,并于2009年10月29日17:00前将资格审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指定地点:丽水市丽青路25号五楼莲都区科技局计划科。
招标人于2009年11月4日前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定的投标单位,于2009年11月6日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款项汇:莲都区会计核算中心——莲都区科技局,开户行:丽水建行莲都支行。帐号:3300 1696 1570 5000 0190
投标单位要在2009年11月6日前向区科技局提供汇款单复印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到莲都科技信息网(www.liandu.info)上下载项目招标书。(在首页“相关下载”栏目中)。投标单位于2009年11月25日前将盖章后的项目投标书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指定地点,丽水市丽青路25号五楼莲都区科技局计划科。
七、投标截止时间:
受理投标书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5日17:00时。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恕不接收。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11月30日
开标地点:丽青路25号五楼莲都区科技局会议室。各投标人代表应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
九、特别提示:
1、从我区实际出发,为了便利企业投标,本次招投标尽量简易程序。
2、上述内容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未尽事宜,请与莲都区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2278093、2278092
特此公告
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二○○三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