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申请程序
科技计划有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发展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化计划、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等一级科技计划体系,由计划科和星火办负责管理。其申报程序如下: (一)到计划科、星火办领取项目申请书或贷款申请表。 (二)申报项目时间和申请书填报份数: 1、报国家科技部项目:申报材料形式、时间、格式、份数按上级规定办理。 2、报省科技厅项目:申报材料形式、时间、格式、份数按上级规定办理。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每年申报二次,第一次在5月底前,第二次11月底前。省级新产品申报材料一式5份;国家级新产品计划申报材料一式7份。 3、报市科技局项目:按上级规定办理。 4、报区科技局项目:填项目库表,一式5份,全年受理。申报材料一式2份。 (三)省、市科技厅(局)下达的科技计划,由区科技局通知各承担单位。 (四)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向区科技局汇报(区科技不定期督查),年底须交书面和表格等总结材料。 (五)经办部门和经办人:计划科樊旭龙;星火办谢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