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报奖程序
一、申报范围:凡在前三年经过鉴定、评审或星火项目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均可申报省、市和区级科技进步奖。二、申报费用: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每项交纳申报费300元;申报市科技进步奖,每项交纳申报费200元。三、形式审查:申报省、市级科技奖励的,由区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然后上报省、市科技厅(局)。四、组织评审:申报区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由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五、征求异议:区科技局发文将初审结果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异议。六、上报审批:将评审结果报区政府审批。七、经办部门和经办人:综合科 李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