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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程序


发表时间:2004-4-22 14:56:29  点击 2947 次

一、由技术出让方带全部技术合同文本(包括正、副本)向区科技局申请认定登记。
二、登记人员对申请登记的技术合同进行审查。
三、对认定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予以登记,并出具登记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不予登记。申请方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四、登记收费标准按物价局审批内容执行。
五、经办部门和经办人:综合科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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